在深圳商標界,35類商標絕對算的上是一個特殊的存在,有人說它是“萬能商標”,也有人說“一日不注后悔終身”,還有人說這不過是代理公司坑錢的陰謀。那么35類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存在?
35類商標是屬于服務商標,包含了產品商標在市場上的廣告,市場營銷,進出口代理,商業(yè)活動等。
2014年,正值京東雙十一媒體溝通會,“阿里要求媒體封殺京東的廣告,理由是京東的廣告語使用了“雙十一”字眼,而“雙十一”乃是阿里的注冊商標,這意味著,在35類商標所包含的“廣告”領域,未經阿里許可,別的企業(yè)將無權使用“雙十一”以及近似的“雙11”等字眼做宣傳。而京東也申請了注冊“京東雙十一”以及“京東雙11”等商標,顯然也是為了有備無患。
今日頭條戶外廣告
2016年11月,“今日頭條”因為涉嫌商標侵權問題,被某廣告有限公司告上法院,差點遭索賠1億元,原因就出在第35類商標上。任何品牌在市場上流通都有必須注冊第35類商標,而且35類屬于企業(yè)的招牌,是最必要的類別!
上個月,天貓對入駐平臺的賣場型旗艦店資質進行了變動,新增的入駐資質細則顯示,資質條件由原來的“商標必須為R或TM狀態(tài),必須提交商標注冊證復印件,才可以入駐天貓開設店鋪”升級為“開店公司需為35類服務類型商標的商標權人或其關聯(lián)公司”,并且已經在9月11號開始生效。
最近,美妝公眾號“集體陣亡”事件曾引起軒然大波,原因也是美妝第35類商標的持有人鄭州某公司,認為多個公眾號侵犯其商標權,對其進行了集體投訴。
如果你注冊了“A類”的43類餐飲服務商標,并且“A類”非常有名氣了,但是你沒有注冊第35類,結果被我注冊了,那么我就可以去開一家超市、商店等幫他人銷售產品的公司或者店鋪,名字就叫“A類”,我不賣“A類”的產品賣其他產品,你是沒有辦法阻止我的,那么大家就會沖著你創(chuàng)造的知名度來買我的產品。
做零售、批發(fā)等商品銷售的深圳企業(yè)更是不能忽略第35類商標的注冊。 簡單的說,就是一個產品,需要在市面上進行推廣銷售,就需要在這個類別先注冊一個商標!當然,只是在產品上面注冊這個商標,沒有在35類注冊,也是可以銷售的;只是,如果以后有他人搶先在35類注冊和產品一樣的商標,那么他人就有權要求這個產品的商標停止推廣銷售,商標商品下架!
電商和傳統(tǒng)商業(yè)一樣,銷售的是其他企業(yè)生產的產品,核心屬于第35類替他人推銷。因此,第35類是所有電商、電銷平臺等必須注冊的大類,否則將會存在侵權或被侵權風險,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品牌負面影響。深圳企業(yè)一定要重視第35類商標,畢竟號稱“萬能深圳商標”的它實在不簡單。